顯示具有 NCC 標籤的文章。 顯示所有文章
顯示具有 NCC 標籤的文章。 顯示所有文章

NCC:付費數位頻道 業者不得插播廣告




有線電視數位化普及率越來越高,除了基本頻道外,許多消費者還會額外加費用觀賞高畫質的電影或體育頻道,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(NCC)今天 (10號)宣佈,這些額外付費的頻道,業者不可以任意插播廣告,若違反規定又不改正,將處罰新台幣5到50萬不等的罰鍰,但是基本頻道和免費數位頻道沒有限制。(陳葦庭報導)


根據NCC統計,截至今年第二季,全國的有線電視數位化普及率已達60.02%。由於有許多消費者還會額外加購高畫質的電影或體育頻道,為確保這些消費者的收視權益,NCC發言人虞孝成宣佈,業者不可以在額外付費的頻道中任意插播廣告,若違反規定又不改正,可處新台幣5萬到50萬不等的罰鍰,但是基本頻道和免費數位頻道沒有限制。


為鼓勵有線電視業者繼續推動數位化,NCC也計畫鬆綁有線電視系統的廣告專用頻道數量,不得超過基本頻道總數百分之十的規定,只要系統業者建構類似購物商城的選單,購物頻道家數就不受限制

有線電視數位化 將衝80%



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(NCC)昨(6)日宣布,截至今年6月底,台灣有線電視數位機上盒普及率已達60.02%,數位化用戶近300萬戶。NCC預估,年底數位化普及率可望達到75%,並挑戰80%。

台灣有線電視市場近年來受到中華電信MOD、網路電視等OTT業者競爭,用戶緩步下降,目前約498.85萬戶,普及率跌破六成、達到59.89%,加上傳統類比有線電視收視費用逐年下降,業者帶動業務成長,要靠推動有線電視數位化及寬頻上網服務。


NCC積極推動有線電視數位化,去年數位化普及率約45.64%,今年第1季為52.33%,現已突破60%,年底前目標要超過75%、挑戰80%。


NCC表示,全台數位普及率最高是台南市、普及率82.11%;嘉義市居次、普及率81.96%;台北市72.72%,彰化縣72.19%,屏東縣71.03%。


五大有線電視多系統營運商(MSO)中嘉、凱擘、TBC、台灣大及台灣數位光訊,均訂下年底前數位普及率要超過80%,獨立系統業者則以新永安及世新最積極。


台南市新永安為有線電視數位化模範生,已完成百分百數位化。NCC日前同意新永安將原本類比收視費用515元,提升為全數位化收視費用540元。


高雄發生氣爆事故,有線電視基礎建設也受損,NCC主委石世豪與委員翁柏宗、主任祕書何吉森及南區處長劉豐章視察災區,中嘉旗下港都有線電視有2.15萬戶受到影響,包括慶聯、港都有線電視都提供災民安置中心有線電視及數位寬頻服務。


中嘉網路集團是此次氣爆受災戶,董事長龔國權指出,提供受視戶收視費減免。

迎接數位電視的收視率普查


在通訊傳播委員會(NCC)大力推動下,臺灣有線電視數位化比例在今年第一季已突破5成,達到52.33%歷史高點,相較於去年同一時期25.27%,成長可謂驚人。NCC甚至預期,有線電視數位化比例在今(2014)年年底,就可上看75%。

NCC在2013年的委託調查研究顯示:臺灣有線電視普及率高達82.4%。此一高普及率,再加上坐五望七、甚至望八的高數位化比例,其實等於已宣告臺灣即將邁入數位電視收視率的普查時代,非常值得期待。

過去的收視率調查都是採用抽查方式,這個方式雖科學,但其實不無問題。首先是抽樣,是不是隨機抽樣,決定了能否推估母體,至關重要。目前主要業者採取的方式,經常被質疑樣本結構不具代表性,或存有經濟社會地位的偏差。一旦改採數位化收視率調查後,從抽查改成普查,此一問題自然不再存在。

收視率抽查的第二個問題是誤差,誤差取決於抽樣的樣本數。目前的樣本數都不算多,使得誤差少則2%,多則3%;若再考慮次樣本問題,例如特定時段收視率,如果特定時段樣本數只有100份,則此一次樣本誤差甚至上看10%。這麼高的誤差,相較於許多電視頻道的收視率往往只有0.1%,這些數據其實不具有參考價值,可是偏偏這竟是目前臺灣電視圈最倚賴的數據,真是相當有趣的現象。同樣地,一旦改成數位化電視普查後,此一問題也將迎刃而解。

當然,目前數位電視收視率普查仍有些必須克服的問題。第一,數位電視收視率普查目前若針對有線電視開始進行,則無法納入無線電視、類比有線電視及新媒體收視情況,美中不足。

第二,跨業者合作也有一定難度。臺灣目前有線電視系統業者仍分為許多不同的集團與獨立業者,各家資料當然涉及業務機密,如何邀請業者一起合作,有待努力。

第三,數位收視率資料的公信力仍有待建立。收視率調查影響媒體生態甚鉅,如何使此一普查具公信力,也是挑戰。最簡單的方式就是必須超越業者格局,納入學者專家,成立超然客觀的稽核機構。

第四,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的問題。依照個資法,收視資料是個人資料,未經當事人同意不得蒐集與分析。此一條款使得有些業者認為數位收視率的推動存有疑義。其實根據個資法第9條,基於學術研究目的,可不受此一限制。因此若結合學術團體以嚴謹學術研究方式進行,自然適法。

最後,是海量資料的處理問題。幾百萬收視率的收視資料,無比龐大,光是處理費用就可能不是一般學術團體所能負擔,這個問題可能必須透過政府或其他方式來克服。

總之,數位電視收視率普查的時代已經來臨,就差臨門一腳,期待產官學界攜手努力!

轉載中時電子報

作者為臺灣藝術大學廣播電視學系教授、中華傳播管理學會理事長

MOD、雲端電視吃掉有線電視? 法規鬆綁尚無定論



MOD、OTT雲端電視夯!可能對有線電視系統業者的經營造成衝擊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(NCC)20日就系統業者經營限制及相關法規進行討論,但未有定論。

現行《有線廣播電視法》規定,系統經營者與其關係企業及直接、間接控制之系統經營者,訂戶數合計不得超過全國總訂戶數三分之一;在這個限制下,是否能敵得過OTT或IPTV網路電視業者的競爭,已成為傳播產業關注的焦點之一。

未來是要鬆綁對有線電視經營系統的規定,或者是要對MOD等雲端(網路)電視業者設限,在今天的NCC委員會議中,並沒有擬出結論。

NCC官員表示,OTT或IPTV服務將會完全替代有線電視,或者只是造成部分影響,產業結構如何變化,有待進一步分析。

NCC官員說明,管制是否有利於傳播產業的未來發展,不只要從業者的觀點去思考,也要考慮到收視戶的面向,必須面面俱到。例如,如果三分之一的上限提高,頻道授權費用如因此下降,進而回饋給消費者,收視費用也會因此降低。